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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规章制度_气象局奖惩管理办法
tamoadmin 2024-07-10 人已围观
简介1.甘肃省气象局的内设机构2.宁波市气象局的内设机构3.贵阳市气象局的内设机构4.陕西省气象局的部门设置5.湖北气象局的内设机构6.南阳市气象局的机构设置 近年来,气象局严格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法律赋予我局的执法职责,加大法制宣传和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
1.甘肃省气象局的内设机构
2.宁波市气象局的内设机构
3.贵阳市气象局的内设机构
4.陕西省气象局的部门设置
5.湖北气象局的内设机构
6.南阳市气象局的机构设置
近年来,气象局严格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法律赋予我局的执法职责,加大法制宣传和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理水平,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指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使我局法建工作健康发展,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端正执法思想,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我局在对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适用条款进行认真清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同时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我局还制定了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重点项目快速审批制、行政处罚备案制、首次轻微违规免处制等制度。经常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讨论气象法律法规,交流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和执法的经验体会,努力领会立法的精义。积极参加市气象局和区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所有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区法治办工作目标,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年初局里与各股室签订了法制建设、观测环境监测报告、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责任书,年终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责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工作人员的评优、晋级、职称评定和奖惩挂起钩。由于工作过硬、考核责任落实,各项管理和工作步入了法制轨道。
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始终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法律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六五”普法的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先后集中组织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推进气象执法政务公开,创新气象行政管理方式
1、依法行政,规范气象执法行政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化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气象局对所具有的行政许可行为以及其操作程序、条件、办结期限和收费依据等主要内容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大力推进气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扩大和丰富气象执法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与形式。所有气象执法程序,依据都向社会公开。
3、设立对外服务窗口。设立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开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时限,办事程序,需要提交资料,收费标准。
三、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执法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气象行政执法是执法队伍中的新兵,执法经验不足,加之人手少,无经费来源,部分群众甚至一些部门领导同志对气象执法工作不理解,因此工作起来困难很大,有时执法工作受到抗法以及各方面干扰执行不下去,导致不了了之。针对这种情况,我局执法工作者不灰心不气馁,加强学习内强素质,坚持亮证执法,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苦口婆心宣传气象法规,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等领导的支持下,在气象局执法人员的努力下,执法环境已日趋好转。
四、履行依法行政职能,认真做好防雷、探测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1、在防雷行政管理上,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许可,使我区的防雷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对全区各单位的防雷设施情况进行了排查,列出了防雷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同时,从4月份起对全区相关单位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杜绝防雷安全隐患。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宣传力度,积极与区教育局、安监局沟通,并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组织力量对全区各学校进行了防雷安全检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2、依法保护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和设施工作得到规范。为从源头上有效保护气象观测探测环境,加强同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对可能造成影响和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申报、初审、审核、审批四个环节进行气象行政审批,按照气象法律法规规定严禁超出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3、按照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局在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区气象局服务窗口,统一办理气象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工作,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简化了办事程序。
五、强化气象执法监察体制,规范气象执法行为
1、完善气象行政执法监察体系。按照气象执法职责,理顺牵涉到气象行政执法的监察体系,构建一支“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执法监察队伍。实现与公安、工商、安全、法院等部门左右互动,市局、执法大队上下联动。切实解决执法难的问题。
2、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保证行政处罚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以及防止行政权滥用为重点,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
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气象执法行为的监督。
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密切关注广大群众对气象局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纠正广大群众反映的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七、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1、气象观测环境继续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国许多气象观测站因环境恶化被迫迁站,区气象观测站在区领导和区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环境恶化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2﹑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工作得到了规范化﹑程序化开展,进入了行政审批大厅,减少了违章建筑。已建防雷装置普遍开展了年检工作,年检率达90%以上。
3、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普法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逐步形成制度化、自觉化,法制理论水平、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
4、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后,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确定了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范围、职责范围和权限;二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执行落实情况、投诉电话等;三是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长效机制。
八、存在的不足
1﹑防雷审核工作不够普及,一些房屋开发商为了追求最大利润,一些企业主抱着侥幸心理加上不理解、想方设法绕过防雷图审,留下安全隐患。
2、作为气象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对法律知识的了解都有待增强;对部分抗法现象采取措施不力,导致部分执法行动无果而返。
3、是气象行政执法无专项经费。由于局经费较紧,区财政又没有专门预算专项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较少,留成也相对较少,远远不能满足行政执法的需要。
4、是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取证设备还需添制。
5、气象普法覆盖面还不够宽,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还不强,应加大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6、我局气象法制工作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和差距:执法力度不够的现象依然存在,气象执法的权威性尚未真正树立起来。
甘肃省气象局的内设机构
德州市气象局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设置如下: 德州市气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技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精神文明办)、政策法规科(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各内设机构的职责及****为: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外事、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检查、督办;承担市局应急管理任务;负责市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归口协调地方气象事业投资;承担市局机关车辆管理;承担市局机关接待及后勤管理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业务科技科
拟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基本气象业务、科研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的组织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组织协调全市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雷电预测预警预报、预测预估和气象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的组织管理;负责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重要或涉密气象资料的审查;承担科研管理和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负责部门无线电、技术装备和技术保障支持的管理;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精神文明办)
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气象部门人才培养的规划并实施;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承担市局机关党总支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方面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的监察、审计、信访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规科(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负责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组织管理、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负责行业管理及标准化工作;承担全市施放气球管理职责;依据法律法规负责雷电防护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气象行政许可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德州市气象局设置:德州市气象台、德州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德州市专业气象台)、德州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德州市防雷中心)、德州市气象局财务结算中心4个直属事业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职责为:
(1)德州市气象台
承担天气预警预报、气候预测预估、雷电预报、地面观测、气象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大气成分监测预报、农业及生态气象情报预报、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业务;负责为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提供决策服务和公众服务;承担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地质灾害气象等级等气象衍生灾害预报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灾害的收集、评估及灾情上报工作;承担气候区划、气候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对县级气象基本业务的技术指导;承担省、市局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现代化建设、科研任务,以及新技术开发、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德州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
负责农经信息和农经网工作;承担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制作,承担12121、气象短信、电视、电台、报刊、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气象信息服务;承担城市环境、交通气象等专业气象预报服务工作,开辟气象服务新领域;推广应用气象服务新技术、新产品;承担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3)德州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
负责所在市及全市重点行业、重点用户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设计评价、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雷电防护工程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雷电灾害调查、事故鉴定、灾情上报、风险评估等业务,发布雷电灾害简报;承担雷电业务的科研与技术开发;负责对下级业务的技术指导;承担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4)德州市气象局财务结算中心
负责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及辖属县级局的财务委托代理服务;承担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宁波市气象局的内设机构
甘肃省气象局科技发展处是甘肃省气象局领导下的主管气象事业及科研发展规划(计划)、兰州区域气象中心气象科技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区域协调等工作的职能处室。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1人、助理调研员1人、其他工作人员2人。
一、科技发展与管理
1. 负责建立面向研究型业务发展需求的科技立项与管理机制。
2. 针对区域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和组织区域气象科技发展规划、计划。
3. 以项目为支撑,提升气象业务科技服务能力,培养创新型科研和业务带头人,负责组织实施气象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和管理。
4. 负责组织建立科技和业务结合的成果转化机制,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中试与推广工作,推动科技成果的业务转化。
5. 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管理。
二、区域协调
1. 负责区域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并负责区域气象科技创新中心的运行管理。
2. 负责组织落实区域气象局长联席会议。
3. 负责组建区域气象科学技术委员会,并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4. 负责协调兰州区域气象中心各业务实体科技合作。
5. 承办中国气象局交办的区域中心日常工作。 1、贯彻国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制定气象部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组织开展气象行业人事劳动政策调研工作。
2、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的方轩、政策的部署,组织制定本省气象部门机构编制方案,并按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3、负责气象部门科级以上机构和领导职数的监督和管理;承办有关机构撤并、规格升降等的审核和报批。
4、负责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地市州气象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
5、负责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地市州气象局领导班子后备干部考察、选拔和管理.协助.各单位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6、组织实施气象行业的中、高级专业职称评审办法。指导协本省气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气象行业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管理工作;负贡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
7、负责气象部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部门特殊津贴和其他人才的选拔、报批和管理。
8、负责各类人员总量控制,组织拟定气象部门人员需要规划和劳动工资计划并指导实施。
9、负责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安全生产、工资基金管理的指导;调整本省艰苦台站和其他津贴的挥准,报批后监督执行。
10、负责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归口管理,研究拟定本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奖惩、辞退等管理力、法的实施意见,负贡局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11、负责招工、聘干和社招学生来源计划和分配工作、复转军人接收安置,和援藏人员内调安置工作。
12、负责省局内部人才交流工作,协调本部门各类人才的合理流动。
13、负责指导人档案工作。承办局机关和局管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出国人员政审和日常人事工作。
l4、负责侨务和落实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贡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l5、承办中国气象局人事劳动司和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甘肃省政府挂靠在甘肃省气象部门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机构。内设综合管理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室、人影技术开发实验室(高山地区人工增雨技术研究实验室)、飞机增雨基地 4个正科级单位。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指导;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组织人工影响天气的技术培训和开展经验交流;承担气象科技与人工影响天气开发试验工作;承担高炮火箭增雨、防雹作业点的审核、作业人员上岗证核发、人影作业工具、和作业人员的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开展相关的科研和观测试验研究工作。
贵阳市气象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
(1)组织草拟全市气象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制度和其它综合性文件材料。
(2)协助局领导做好协调、督查和信访工作。管理局机关办公事务,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协调各单位之间的重大交叉问题,组织难以明确职责归属的新增任务的实施;督促、检查、催办市局工作计划、目标、决议、重大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信访管理及办信接访工作。
(3)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各类会议的计划管理和市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安排;承办局领导和全局性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4)归口管理文秘工作。负责局发文和各种来往文电、信函、请示、报告的审核、呈批和注办工作;负责局本级的文印工作。
(5)归口管理全市气象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气象工作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和反馈,编撰《宁波气象信息》;负责编撰《中国气象年鉴》(宁波部分)和《宁波市气象局大事记》;负责党务、政务信息,气象宣传的组稿、报道工作,负责《中国气象报》宁波记者站的日常工作。
(6)归口管理全市气象工作档案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局综合档案室(工作档案、科技档案)的日常管理,承担档案资料的归档、保管及服务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负责局荣誉室、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机要保密管理。负责局印章、介绍信管理,机要文电的收发、呈批、签办和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负责市局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议案办理的管理以及局行政值班的组织安排工作。向局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局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气象局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
(9)负责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及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10)负责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中国气象局下达目标的分解、督查、自评和汇总上报工作;组织拟定各县(市)区气象局、直属单位的工作目标、评分标准和考核办法,并组织督查、考评。
(11)归口管理全市气象部门的外事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本局外事交流活动计划;负责有关公派出国(境)事项与有关部门协调和衔接工作及局外事接待工作。
(12)归口管理局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方案拟定。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事教育处(党组纪检组、监察、审计室与其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
(2)负责拟定全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方案,并按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气象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培养等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气象部门人员编制、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的监督和管理,承办有关机构撤并、规格升降等的审核和报批。
(5)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调配、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军转干部安置和人才流动等有关工作。
(6)负责全市气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的组织及聘任管理工作及气象部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部门特殊津贴和其它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报批和管理。
(7)负责人才战略实施、部门人才培养的规划、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8)归口管理职工在职教育和培训工作。
(9)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的人员编制控制、需求计划、劳动工资、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的管理。
(10)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出国(境)有关程序,办理全市气象系统干部职工出国(境)政审有关工作及因私出国(境)有关人员的备案工作。
(11)负责全市气象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和日常人事工作。
(12)负责局本级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及全市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
(13)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审计和政工、党务:
(1)协助党组抓好全市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对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3)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并按程序报批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4)调查核实监察对象重大违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宣传行政监察工作方针,负责政风政纪教育。
(5)负责受理党员、干部职工的控告、申诉。
(6)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的财务、基建项目、固定资产等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市局党总支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业务科技处(气象学会秘书处、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基本气象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奖惩。
(2)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预报、警报、预警信息及其他气象信息发布及其质量的管理。
(3)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市、跨部门的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组织为本级人民政府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气象服务。
(4)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组织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信息网络、装备、记录档案及无线电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规划、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基本气象业务及科研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
(8)负责气象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研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海上搜救、核应急、化学污染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气象保障服务,重(特)大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及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气象保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归口管理局校合作及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并开展相关工作。
(11)负责一般站地面报表的审核及天气预报监督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12)组织和实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业务交流和岗位竞赛。
(13)承担气象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14)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计划财务处
(1)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长、中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研究、建立与本市气象事业发展、事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
(3)组织、协调全市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有关工作,规范、指导、监督地方气象事业经费的使用。
(4)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计划、财务、会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综合统计、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
(5)组织编制全市气象系统各类资金的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负责管理各项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全市气象部门事业经费、科研教育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等各类经费的分配、调整和划拨。
(6)负责拟订全市气象部门计划、财务、会计、基本建设、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7)负责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的审查、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论证。
(8)负责全市气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全市气象部门综合统计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报表的汇审、编报工作,组织统计监督、预测、分析和投资效益评价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增收节支和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10)组织、管理全市气象部门住房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基金财务管理;承担局本级政府采购及住房货币化政策实施的日常工作。
(11)指导、监督、协调局财务核算中心工作;承担与外部门财务关系的协调工作。
(12)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政策法规处(宁波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
(1)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上报。
(2)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法规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3)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4)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制定气象部门重大改革方案,提出贯彻措施并指导实施,归口管理气象事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
(5)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起草气象行政管理综合性法规,制定气象行业的发展规划。
(6)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战略,针对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
(7)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宏观协调、政策指导和管理工作。
(8)组织科技服务项目开拓协调管理,负责科技服务与项目新技术开发的组织管理。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及施放气球的组织管理工作。
(10)负责气象行政审批窗口的管理和日常工作。
(11)组织和实施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业务交流和岗位竞赛。
(12)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陕西省气象局的部门设置
市气象局设5个职能处(室):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宣传报道、档案、信访、办公自动化维护、会议安排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督办等;组织发布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行业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对外接待、文印、收发等工作。
2、政策法规科、防雷减灾办公室
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县级雷电监测预警业务的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施放气球的组织管理、资质初审和政策指导;归口管理气象事业结构调整工作。
3、业务科技科(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行政区域内监测站网、气象信息网络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气象监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与保障系统运行的监督、检查、指导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监测网络、科技减灾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管理。负责气象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气象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承担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和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服务的协调和组织管理;负责灾情调查、评估业务管理和灾害性天气联防的组织协调;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管理。
4、计划财务科(结算中心)
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建立健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负责本地区气象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管理、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务统计、审计等管理工作;承担各项经费的调控和监督管理;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协调和管理。
5、人事教育科
负责市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奖惩、录用调配、人才交流、人事代理、人事人才统计、人力资源开发应用、社会保障、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事业单位登记等管理工作;承担机构改革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纪检、监察,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及党务等管理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女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湖北气象局的内设机构
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 负责省级气象局党组织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劳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拟定本行政区域人才培养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处主要职责。 拟草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性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归口管理气象事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
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
制定气象事业发展战略,针对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
负责气象科技服务于产业的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
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南阳市气象局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草拟综合性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制度,并负责督查督办;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发布全省气象行业重要信息;负责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气象科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组织湖北气象年鉴、史志等编制工作;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
主 任:吴恒乐
二、应急与减灾处(长江流域气象中心办公室、长江流域气象业务服务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代表省局参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管理、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气象科技服务业务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组织服务效益和满意度评估;指导气象信息员防灾减灾工作。负责长江流域气象中心和华中区域气象中心日常工作。
处 长:王 丽
三、观测与网络处
负责全省综合气象观测业务的管理;负责组织全省综合气象观测站网、信息网络和大型气象技术装备的规划布局;负责全省气象装备技术保障业务管理;负责全省气象通信网络的管理;负责无线电频率管理;负责气象技术档案和气象资料的管理。
处 长:杨志彪
四、科技与预报处(气候变化处)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省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和气象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和气候业务的管理;负责全省气象预报、预警及预警信号制作和发布的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科研工作的管理;负责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组织协调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
处 长:何志学
五、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全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房改、政府采购、气象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和综合统计等;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建立健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承担中央、地方、科技服务等各类经费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局直属单位所属公司(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处长:吴义城
六、人事处
拟定全省气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局党组管理干部的管理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录用调配、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科技人才、培训、奖惩、人事档案和公务员等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处 长:匡如献
七、政策法规处
负责拟订省级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协调气象行业管理和气象社会管理;负责全省气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的监督管理以及普法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省防雷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科技服务发展和政策研究、指导、咨询。
处 长:陈少平
八、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全省气象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协助省局党组抓好全省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局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负责信访举报查处工作。
处 长:胡国超
九、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负责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侨务等工作;指导全省气象部门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主 任:丁俊锋
十、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省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指导全省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主 任:许维海
十一、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指导,履行全省人工影响天气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计划、组织协调和安全管理;负责飞机人工增雨作业的协调组织,实施飞机人工增雨作业等。
常务副主任:唐仁茂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综合治理、办公自动化、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承办会议安排、工作接待;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负责南阳市气象系统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市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南阳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事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南阳市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审计工作,对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气象文化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和市气象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三业务科(与南阳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南阳市气象业务和科技发展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南阳市基本气象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监测、信息网络、通讯、技术装备保障、气象探测资料、气象预报和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管理;管理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南阳市气象科研的组织管理和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负责南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政策法规和科技服务与产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管理南阳市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的宏观协调与政策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五南阳市气象台 负责短期、中期天气预报,短期气候预测,预报技术开发工作,为下级气象部门提供预报业务技术指导;负责全市决策气象服务;负责气候评价、气候应用服务、气象档案管理;负责全市信息网络系统管理、维护与开发;负责气象实时信息传输和灾害性天气材料收集、上报等。
六南阳市观测站 负责地面观测、高空探测观测工作;负责酸雨、辐射观测工作;负责农业气象服务等工作。
七南阳市专业气象台 负责南阳市专业、专项、专题气象有偿服务;负责12121 气象信息自动答询服务;负责电视天气预报栏目的节目制作及专业预报的开发工作;负责天气预报短信的管理、发布工作;负责为下级气象部门提供专业气象服务技术指导工作等。
八南阳市防雷中心 负责南阳市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可能遭受雷电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南阳市区防雷工程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工作;负责全市的防雷技术指导。
九南阳市防雷工程公司 负责南阳市区防雷工程设计、安装建设工作;负责为下级气象部门提供有关部门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