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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飞行程序图_目视飞行规则气象条件
tamoadmin 2024-07-09 人已围观
简介1.买了直升机是不是就可以随便飞了?2.您好,飞机燃油量计算问题?计算飞机的燃油量是参考什么手册呢 AFM吗3.气象与飞行安全有哪些关系?4.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第五章 航路和航线飞行5.仪表飞行规则和地面交通一样,天上也需要有一套交通规则,用以规范驾驶员的驾机行为。同时还设有空中交通管制员执行管理任务,从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率的空中交通环境。空中的交通规则叫飞行规则,是借鉴地面交通
1.买了直升机是不是就可以随便飞了?
2.您好,飞机燃油量计算问题?计算飞机的燃油量是参考什么手册呢 AFM吗
3.气象与飞行安全有哪些关系?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第五章 航路和航线飞行
5.仪表飞行规则
和地面交通一样,天上也需要有一套交通规则,用以规范驾驶员的驾机行为。同时还设有空中交通管制员执行管理任务,从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率的空中交通环境。
空中的交通规则叫飞行规则,是借鉴地面交通规则的经验制定的。它的核心目的是要保障机上人员和飞经区域的地面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飞行规则分为通用飞行规则、目视飞行规则和仪表飞行规则三个部分,通用飞行规则是各类飞机共同遵守的基本规则,它的主要要求是:非经特殊允许,飞机不能在居民密集区域上空飞行,不能从机上向下抛任何物体。为了防止相撞,规定飞机在相对飞行相遇时,各自向右转躲避对方;在同向飞行时,如果要超越前方的飞机,后面的飞机要改变高度或从右侧超越。航向不同的飞机在空中交汇时,左方的飞机要为右面的飞机让路。空中的“交通警察”——空中交通管制员不像在陆地上执勤的警察可以在十字路口等地面对面地指挥汽车司机,他们靠飞机报告的所在位置和控制飞行的时间间隔来指挥飞机。因此在通用飞行规则中,要求在航线上飞行的飞机事先要提供飞行计划,被批准后,飞机才能被放行。在飞行时要得到管制员的许可,而且在规定的报告点向管制员报告飞经的时间、飞行高度等。由于对时间的控制是空中交通管制的基础,所以空中交通体系包括飞机和管制塔台都统一使用协调世界时,以保证空中交通管理的精确度。
针对目视导航或仪表导航的飞机分别制定了目视飞行规则和仪表飞行规则。目视飞行时,驾驶员主要依靠视觉来判断和发现其他飞行物或地面障碍。目视飞行规则的基础就是飞机能“看见”和“被看见”。也就是飞机之间、飞机和地面管制员之间能相互看见,用以保证飞行安全。目视飞行规则对能见度和天气情况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规定了目视飞行气象条件标准。如果天气状况达不到这些标准,飞机就不能被放飞。小型低高度的飞机大多采用目视飞行;大型飞机在气象条件许时,尤其是在机场上空,空中交通繁忙区域,因为目视飞行灵活,有时也采用目视飞行。在空中管制工作中,目视飞行只占其工作量的一小部分。
仪表飞行规则是专门为使用无线电仪表导航的飞机制定的。它规定了靠仪表飞行时的气象条件。在仪表飞行时驾驶员仅靠仪表观测和管制员的指示飞行即可,+不需要看到其他飞机和地面情况,因此仪表飞行的气象条件要宽于目视飞行。仪表飞行大大降低了天气对飞行可能造成的影响。仪表飞行规则要求飞机上必须配置齐规定的飞行仪表和无线电通讯设备;相应的,驾驶员也必须具备熟练使用这些仪表和设备的能力。驾驶员只有在取得仪表飞行的驾驶执照后才能进行仪表飞行。
买了直升机是不是就可以随便飞了?
不能,第十二条 A、B、C类空域的下限,应当为该空域的最低可用飞行高度层;D类空域的下限应当为地面或者水面。A、B、C、D类空域的上限,应当根据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情况确定,其上限通常应当取某个飞行高度层为其值。
第十三条 A类空域为高空管制空域。在我国境内标准大气压高度6000米以上的空间,可以划设高空管制空域。在此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第十四条 B类空域为中低空管制空域。在我国境内标准大气压高度6000米(含)至其下某指定高度的空间,可以划设中低空管制空域。在此类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对符合目视气象条件的,经航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过相应的管制单位批准,也可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第十五条 C类空域为进近管制空域。通常是指在一个或者几个机场附近的航路、航线汇合处划设的、便于进场和离场航空器飞行的管制空域。它是高空管制空域或者中低空管制空域与机场管制地带之间的连接部分。在此类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对符合目视气象条件的,经航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相应的管制单位批准,也可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第十六条 D类空域为机场管制地带。机场管制地带通常包括起落航线和最后进近定位点之后的航段以及第一个等待高度层(含)以下至地球表面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在此类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对符合目视气象条件的,经航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塔台管制室批准,也可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您好,飞机燃油量计算问题?计算飞机的燃油量是参考什么手册呢 AFM吗
不可以,需要接受空中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第七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应当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
2、第七十五条 民用航空器应当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指定的航路和飞行高度飞行;因故确需偏离指定的航路或者改变飞行高度飞行的,应当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
3、第七十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飞行的航空器,必须遵守统一的飞行规则。
进行目视飞行的民用航空器,应当遵守目视飞行规则,并与其他航空器、地面障碍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进行仪表飞行的民用航空器,应当遵守仪表飞行规则。
扩展资料
直升机的注意事项
1、单发飞机、单发直升机禁止在大、中城市市区,人口稠密的地区上空和山区作游览飞行。
2、在丘陵地区的飞行,要预先选好迫降场,以保证迫降时人员安全。
3、禁止飞越广阔水域:
4、单发飞机、单发直升机,在游览飞行时,禁止作云中、云上飞行和夜间飞行。
5、担任游览飞行任务的正驾驶员,在该型机上取得二号天气标准后的单飞时间不少于100小时。
6、目视飞行的高度,应根据飞行区域地形(障碍物)、气象条件及飞行活动等情况确定,但在任何情况下最低真高不得低于100米。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气象与飞行安全有哪些关系?
民航部分燃油计算应该是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规定飞机应当携带哪些部分的油量,比如CCAR-91-R2,第 91.151 条 目视飞行规则条件下飞行的燃油要求:
(a)飞机驾驶员在目视飞行规则条件下开始飞行前,必须考虑风和预
报的气象条件,在飞机上装载足够的燃油,这些燃油能够保证飞飞机飞
到第一个预定着陆点着陆,并且此后按正常的巡航速度还能至少飞行 30
分钟(昼间)或 45 分钟(夜间)。
(b)旋翼机驾驶员在目视飞行规则条件开始飞行前,必须考虑风和预
报的气象条件在旋翼航空器装载足够的燃料,这些燃油能够飞到第一个
预定着陆点着陆,并且此后按正常巡航速度还能至少飞行 20 分钟。
(c)在计算本条中所需的燃油和滑油量时,至少必须考虑下列因素:
(1)预报的气象条件;
(2)预期的空中交通管制航路和交通延误;
(3)释压程序(如适用),或在航路上一台动力装置失效时的程序;和
(4)可能延误直升机着陆或增加燃油和/或滑油消耗的任何其他情
况。
而飞机按照这个要求具体要携带多少油量,初始的数据是来源于飞机生产商提供的技术手册中涉及的技术参数,但各个航空公司针对不同航线的不同机型都会根据计算与长期使用经验给出自己的油量计算,也就是说实际的油量计算并不是单纯的数学计算还有实际使用或测试过程中的油量消耗统计(因为飞机的改装,飞行的环境等等与飞行手册的理论值是有差距的),这些东西汇集起来由各个航空公司飞机性能室根据飞行环境与飞机载重决定该机型该次飞行的油量。
综合来说,如果说要参考什么手册的话,那就应该是CCAR中对油量的相关规定与该架飞机的性能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第五章 航路和航线飞行
在飞机起飞、降落和空中飞行的各个阶段都会受到气象条件的影响,风、气温、气压都是影响飞行的重要气象要素。地面风会直接影响飞机的操纵,高空风会影响飞机在航线上的飞行速度和加油量。气温高低,可改变发动机的推力、影响空速表、起落滑跑距离等等。气温高于标准大气温度时,会增加飞机起飞滑跑距离和上升爬高时间,降低飞机载重量。气压会影响飞机的飞行高度。由于各地气压经常变化,往往造成气压高度表指示的误差。此外,雷暴、低云、低能见度、低空风切变、大气湍流、空中急流、颠簸、结冰等天气现象都直接威胁飞行安全。 雷暴是夏季影响飞行的主要天气之一。闪电和强烈的雷暴电场能严重干扰中、短波无线电通讯,甚至使通信联络暂时中断。当机场上空有雷暴时,强烈的降水、恶劣的能见度、急剧的风向变化和阵风,对飞行活动以及地面设备都有很大的影响。雷暴产生的强降水、颠簸(包括上升、下降气流)、结冰、雷电、冰雹和飑,均给飞行造成很大的困难,严重的会使飞机失去控制、损坏、马力减少,直接危及飞行安全。 低云是危及飞行安全的危险天气之一,它会影响飞机着陆。在低云遮蔽机场的情况下着陆,如果飞机出云后离地面高度很低,且又未对准跑道,往往来不及修正,容易造成复飞。有时,由于指挥或操作不当,还可能造成飞机与地面障碍物相撞、失速的事故。 低能见度对飞机的起飞、着陆都有相当的影响。雨、云、雾、沙尘暴、浮尘、烟幕和霾等都能使能见度降低,影响航空安全。地面能见度不佳,易产生偏航和迷航,降落时影响安全着陆,处理不好,还会危及飞行安全;当航线上有雾时,会影响地标航行;当目标区有雾时,对目视地标飞行,空投、照相、视察等活动有严重的影响。 低空风切变对飞机的起飞和降落有严重的威胁。风切变即是在短距离内风向、风速发生明显突变的状况。强烈的风切变瞬间可以使飞机过早地或者被迫复飞。在一定条件下还可导致飞机失速和难以操纵的危险,甚至导致飞行事故。 大气湍流、空中急流都会造成飞机的颠簸。由于空气不规则的垂直运动,使飞机上升下沉。严重的颠簸可使机翼负荷加大而变形甚至折断,或使飞机下沉或上升几百米高度的危险。 结冰对飞行是很危险的。由于冰霜的聚积增加了飞机的重量,更重要的是因为机翼流线型的改变,螺旋桨叶重量的不平衡,或者是汽化器中进气管的封闭,起落架收放困难,无线电天线失去作用,汽化器减少了进气量,降低了飞机马力,还可使油门冻结,断绝了油料来源,驾驶舱窗门结冰封闭驾驶员的视线等原因造成飞机失事危险是可以想象的。结冰的形态可以分为明冰、毛冰与雾凇三种。明冰和毛冰最危险。因其牢固,不易排除,而且增长极为迅速,成为最危险的一种积冰。 当出现不利天气状况时,为保证乘客与航空器的安全,航空公司和空管部门会根据天气变化,对航班的起降进行不同程度调整和控制,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将造成进出港航班的延误与旅客滞留。 强对流天气多发生在积雨云形成的云系中,降雨范围可大可小,有时东边日出西边雨,有时又会从河东一直下到河西。当强对流天气(我们俗称雷雨)出现的时候,往往在短时强降水的同时,伴随着雷雨大风、龙卷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会给飞行造成很大的困难,严重的会使飞机出现失去控制、损坏、马力减少等危险状况。强电子流形成雷击,可以损坏雷达罩、天线、风挡玻璃、机翼,轻则会导致机体烧蚀现象;强烈颠簸,可以造成机体结构变形,当然飞机中的乘客就更加危险;如果在飞行中,突入雷雨,飞机误入积雨云或者进入强降水区,容易诱发引起发动机停车,而且使机翼、机身表面粗糙,阻力增加,有利迎角变小,升阻减少,失速速度增大,使飞机的空气动力性能严重降低;如果是在起飞降落的过程中进入雷雨区,受下沉气流的影响,可能遭遇低空风切变,飞机会很难操纵,容易失去方向,甚至失速坠落。
仪表飞行规则
航路和固定航线地带应当设置必要的监视和导航设备。
沿航路和固定航线应当有备降机场。备降机场应当有必备的设备和良好的通信、导航、气象保障。
场作为民用航空器的固定备降机场或者民用机场作为军用航空器的固定备降机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 飞行任务书是许可飞行人员进行转场飞行和民用航空飞行的基本文件。飞行任务书由驻机场航空单位或者航空公司的负责人签发。
在飞行任务书中,应当明确飞行任务、起飞时间、航线、高度、允许机长飞行的最低气象条件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航空器的起飞,应当根据飞行人员和航空器的准备情况,起飞机场、降落机场和备降机场的准备情况以及天气情况等确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起飞:
(一)空勤组成员不齐,或者由于技术、健康等原因不适于飞行的;
(二)飞行人员尚未完成飞行准备、飞行准备质量不符合要求、驻机场航空单位或者航空公司的负责人未批准飞行的;
(三)飞行人员未携带飞行任务书、飞行气象文件及其他必备飞行文件的;
(四)飞行人员未校对本次飞行所需的航行、通信、导航资料和仪表进近图或者穿云图的;
(五)航空器或者航空器上的设备有故障可能影响飞行安全,或者民用航空器设备低于最低设备清单规定,或者军用航空器经机长确认可能影响本次飞行安全的;
(六)航空器表面的冰、霜、雪未除净的;
(七)航空器上的装载和乘载不符合规定的;
(八)航空器未按规定携带备用燃料的;
(九)天气情况低于机长飞行的最低气象条件,以及天气情况危及本次飞行安全的。 目视飞行时,航空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避让:
(一)在同一高度上对头相遇,应当各自向右避让,并保持500米以上的间隔;
(二)在同一高度上交叉相遇,飞行员从座舱左侧看到另一架航空器时应当下降高度,从座舱右侧看到另一架航空器时应当上升高度;
(三)在同一高度上超越前航空器,应当从前航空器右侧超越,并保持500米以上的间隔;
(四)单机应当主动避让编队或者拖曳飞机,有动力装置的航空器应当主动避让无动力装置的航空器,战斗机应当主动避让运输机。 航空器沿航路和固定航线飞行通过中途机场100至50公里前,除有协议的外,飞行人员应当向该机场的空中交通管制员或者飞行指挥员报告预计通过的时间和高度。中途机场的空中交通管制员或者飞行指挥员必须指挥在本机场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避让过往航空器,保证其安全通过;无特殊原因,不得改变过往航空器的航线和高度。
航空器在临时航线飞行通过中途机场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航线和高度通过,或者按照该机场空中交通管制员或者飞行指挥员的指示通过。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航空器,在起飞前或者在中途机场降落后需要继续飞行的,机长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到机场飞行管制部门办理飞行手续,校对有关资料,经批准后方可起飞;航空器降落后需要连续起飞的,必须事先经中途机场飞行管制部门的许可。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航空器降落后,机长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到机场飞行管制部门或者航空公司报告飞行情况和航路、航线天气情况,送交飞行任务书和飞行天气报告表。
未经批准而降落在非预定机场的航空器,必须由驻该机场航空单位的负责人向上级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起飞。 飞行间隔是为了防止飞行冲突,保证飞行安全,提高飞行空间和时间利用率所规定的航空器之间应当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飞行间隔包括垂直间隔和水平间隔。水平间隔分为纵向间隔和横向间隔。
机长必须按照规定的飞行间隔飞行,需要改变时,应当经飞行管制部门许可。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垂直间隔,按照飞行高度层配备。飞行高度层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一)真航线角在0度至179度范围内,高度由900米至81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由8900米至125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在12500米以上,每隔1200米为一个高度层。
(二)真航线角在180度至359度范围内,高度由600米至84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由9200米至122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高度在13100米以上,每隔1200米为一个高度层。
(三)飞行高度层应当根据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假定海平面计算。真航线角应当从航线起点和转弯点量取。
飞行高度层的具体配备标准见本规则附件二。 飞行的安全高度是避免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相撞的最低飞行高度。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安全高度,在高原和山区应当高出航路中心线、航线两侧各25公里以内最高标高600米;在其他地区应当高出航路中心线、航线两侧各25公里以内最高标高400米。
受性能限制的航空器,其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安全高度,由有关航空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高度层,由批准本次飞行的负责人,通过飞行管制部门具体配备。
飞行高度层应当根据飞行任务的性质、航空器性能、飞行区域以及航线的地形、天气和飞行情况等配备。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航空器起飞前,应当将场面气压的数值调整到航空器上气压高度表的固定指标,使气压高度表的指针指到零的位置。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航空器起飞后,在未规定过渡高度或者过渡高的机场上升到距该机场道面600米高度时,应当将航空器上气压高度表的标准海平面气压值调整到固定指标,然后再继续上升到规定的飞行高度层;规定有过渡高度或者过渡高的机场,在上升至过渡高度或者过渡高时,应当将气压高度表调整到标准海平面气压值。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航空器,进入降落机场区域并下降至该机场过渡高度层时,或者根据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指挥员的指示,将机场场面气压的数值调整到航空器上气压高度表的固定指标。
仅供民用航空器起降的机场,可以修正海平面气压值为航空器气压高度表拨正值。
提供外国航空器起降的机场,可以向外国航空器提供机场修正海平面气压值。
军用、民用航空器在同一机场同时飞行的,必须统一航空器上气压高度表拨正时机。 在高原机场起飞前,航空器上气压高度表的气压刻度不能调整到机场场面气压数值的,应当将气压高度表的标准海平面气压值调整到固定指标(此时所指示的高度为假定零点高度),然后起飞和上升到规定的飞行高度。
在高原机场降落时,航空器上气压高度表的气压刻度不能调整到机场场面气压数值的,应当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员或者飞行指挥员通知的假定零点高度进行着陆。航空器上有两个气压高度表的,应当将其中一个气压高度表的标准海平面气压值调整到固定指标,而将另一个气压高度表以修正的海平面气压值调整到固定指标。
在高原、山区飞行,必须注意航空器上气压高度表与无线电高度表配合使用。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时,因航空器故障、积冰、绕飞雷雨区等原因需要改变飞行高度层的,机长应当向飞行管制部门报告原因和当时航空器的准确位置,请求另行配备飞行高度层。飞行管制部门允许航空器改变飞行高度层时,必须明确改变的高度层以及改变高度层的地段和时间。
遇有紧急情况,飞行安全受到威胁时,机长可以决定改变原配备的飞行高度层,但必须立即报告飞行管制部门,并对该决定负责。改变高度层的方法是:从航空器飞行的方向向右转30度,并以此航向飞行20公里,再左转平行原航线上升或者下降到新的高度层,然后转回原航线。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对仪表飞行有如下规定:
第40条 仪表飞行是完全或者部分地按照航行驾驶仪表,判定航空器飞行状态及其位置的飞行。
第41条 作仪表飞行的航空器,必须具有姿态指引、高度指示、位置判断和时钟等设备。其机长必须具有仪表飞行等级的有效驾驶执照。在仪表气象条件(低于目视气象条件)下飞行,云层、云上目视气象条件下飞行,夜间飞行,高度60米以上飞行,都必须按照仪表飞行的规定飞行。
第42条 机场区域内仪表飞行最低安全高度的规定:(一)在机场区域内,以机场导航台为中心,半径五十五公里扇区范围内,距离障碍物的最高点,平原不得少于3米,丘陵、山区不得少了6米。
(二)航空器在利用仪表进近程序图进入着陆过程中,不得低于仪表进近程序规定的超障高度飞行。
第43条 航线仪表飞行最低安全高度的规定:飞机距离航线两侧各25公里地带内的最高点:平原地区不得低于4米;丘陵和山区不得低于6米。
第44条 仪表飞行时,在同一航线、同一高度上有多架航空器连续飞行和航空器在上升、下降过程中需要穿越其他航空器的高度层,或者在同一高度上交叉航线飞行时,航空器之间应当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隔。航空器的时间间隔,在《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规则》中规定。
第45条 仪表飞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航空器在飞行空域内和仪表进近过程中,必须保持规定的高度,按照仪表进近程序图规定的路线飞行;
(二)进离机场区域的航空器,必须按照进离场图的规定,在指定的高度上飞行;
(三)在航线上飞行的航空器,必须保持规定的航线、高度层和速度飞行。
第46条 仪表飞行时,空中交通管制员对航空器之间的间隔、距离和高度层配备是否正确负责。
第47条 山区飞行,当航线上有大风或者强烈的上升下降气流时,距离障碍物的最低安全高度不得低于10米。
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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